GMPC認證詳細介紹:
1992年,FDA頒布了化妝品產品GMP指引以引導化妝品代加工企業規范其化妝品的生產,從而保證護膚用品清潔衛生與安全。歐盟為了確保則在境內生產制造的和售賣的化妝品(以及從歐盟境外輸入)不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于1976年7月26日頒布了化妝品產品指令76/768/EE,于2003年2月27日頒布最新該指令(第七版)。
該最新指令要求化妝品代加工工廠需要滿足優良操作規程,重點是保證化妝品代加工全過程的安全和環境衛生,避免異物、毒物、微生物污染產品。編輯本段GMPC認證化妝品產品GMPC認證,最早起源于國外。在美國,1962年就已對化妝品產品GMPC認證立法,明文規定"藥物、化妝品產品應當依法做到安全有效并有適當標識(包括標簽及使用說明、不良反應、常見問題注意事項等相關信息恰當,不得摻假)",后又由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和藥品監督管理(FDA)專門針對禁止假冒偽劣的或沒有商標化妝品產品在美國各洲間商貿中推廣或傳銷而制訂了《化妝品制造活動指南》(即GMPC認證,從FDA檢查手冊中摘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執行標準為2008版規范)。
歐洲共同體委員會于90年代初期亦針對化妝品產品制定了《化妝品產品的良好生產規范----顧客的健康保護》(簡稱GMPC認證,執行標準為1995版規范),其后還在原先的基礎之上做了很多改進,其目的以確保消費人群可以信賴為導向,用意推動成員國之間保護與理解和使用極致標準及規則,推動歐共體成員國相互之間的經濟發展、商貿達到更和諧,使他們的他的不斷發展,人民生活更為幸福。現今,國際海事組織又推出了化妝品產品規范“ISO22716”為金球化妝品產品規范。
而在我們國家(中國)目前還沒有這么嚴格的要求,但發展趨勢勢必會走向化妝品產品GMPC(今年在我國已在起草中國GMPC),因為實施GMPC使得企業對提供比較穩定又很可靠品質產品有了堅固的保證;之前,在我國早已創立“國家藥監局”,各級人民政府亦早已創立相對應的省級市級的藥品監督管理局,護膚用品安全監察和日常監管亦劃歸該局護膚品處集中管理;據息,相關部門在做完藥物、保健品GMP認證后,提前準備下手制定護膚用品GMPC規范,為應對加入WTO后,加強在我國化妝品產品進出口貿易(含“OEM、ODM”護膚品)嚴格監管職責,確保消費人群可以信賴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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